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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混悬液(美林)

布洛芬混悬液(美林)

非处方药 非医保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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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偏头痛,疼痛,头痛,关节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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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混悬液(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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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布洛芬混悬液(美林)
布洛芬混悬液(美林)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辅料为预胶化淀粉,黄原胶,甘油,蔗糖,无水枸橼酸,苯甲酸钠,吐温80,食用色素,食用香精。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359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偏头痛,疼痛,头痛,关节痛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1~310~154若持续疼痛或发热,4~616~215可间隔4—6小时重复7~922~278用药1次,24小时不10~1228~3210超过4次。──────────────────────────────────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1.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禁用;2.对本药过敏、因服用阿斯匹林和其它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荨麻疹患者禁用。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六个月以下小儿慎用或遵医嘱。尚不明确。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偏头痛,疼痛,头痛,关节痛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本品为芳基丙酸类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消炎药,作用机制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发挥解热、镇痛、消炎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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