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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百得(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司百得(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运动损伤,痛经,韧带损伤,创伤,头痛,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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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百得(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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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司百得(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司百得(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蒙脱石散
蒙脱石散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精氨酸布洛芬。

本品含蒙脱石应为标示量的95.0%~105.0%;含有二氧化硅(SIO2)应为蒙脱石标示量的55.0%~65.0%,含有二氧化铝(AL2O2)应为蒙脱石标示量的12.0%~25.0^%。辅料为香兰素、葡萄糖、糖精钠。

生产企业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759

国药准字H2004638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运动损伤,痛经,韧带损伤,创伤,头痛,流感

成年人及儿童急、慢性腹泻。

用法用量

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通常口服一次剂量:0.4g(1包),一日2-3次。将药品放入水杯中,加入适量的温水,混合到药液完全溶解后即可服用。空腹服用本品起效更为迅速。一般每天剂量不要超过1.2g(3包),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口服,成人每次1袋(3克),一日3次。儿童1岁以下每日1袋,分3次服;1-2岁每日1-2袋,分3次服;2岁以上每日2-3袋,分3次服,服用时将本品倒入半杯温开水(约50毫升)中混匀快速服完。治疗急性腹泻时剂量应加倍。

副作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

少数人可能产生轻度便秘。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第1-6个月:动物的生殖研究发现布洛芬对胎儿没有影响,但没有对妊娠妇女的对照研究。妊娠第7-9个月:可能出现动脉导管闭合不全,以及可能减低子宫收缩,因此应避免使用本品。测定进入母乳极低量的布洛芬很少有可用的研究,总之,本品在哺乳期应避免使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的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成分

运动损伤,痛经,韧带损伤,创伤,头痛,流感

成年人及儿童急、慢性腹泻。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

本品为天然蒙脱石微粒粉剂,具有层纹状结构和非均匀性电荷分布,对消化道内的病毒、病菌及其产生的毒素、气体等有极强的固定、抑制作用,使其失去致病作用;此外对消化道黏膜还具有很强的覆盖保护能力,修复、提高黏膜屏障对攻击因子的防御功能,具有平衡正常茵群和局部止痛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7.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

1.治疗急性腹泻时,应注意纠正脱水。 2.如出现便秘,可减少剂量继续服用。 3.需同服肠道杀菌药时,请咨询医师。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儿童急性腹泻服用本品1天后,慢性腹泻服用2-3天后症状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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