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盆腔炎,附件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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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毛冬青提取物、吲哚美辛。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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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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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306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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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盆腔炎,附件炎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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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肛门用药。一次1粒,一日1次,根据炎症的轻重,盆腔炎一疗程用药12~15粒,附件炎一疗程用药7~10粒,或遵医嘱。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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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吲哚美辛过敏或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血管神经性水肿者禁用。3.支气管哮喘者禁用。4.癫痫、帕金森病和精神病患者禁用。5.有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其他上消化道疾病史者禁用。6.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者禁用。7.孕妇及哺乳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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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4岁以下小儿一般不宜应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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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盆腔炎,附件炎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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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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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是中西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物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注意的事项,故在此罗列与所含化学药物相关的内容,以提示医生和患者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1.本品含有吲哚美辛,吲哚美辛属于非甾体类抗炎药,直肠给药单用时24小时内不超过200mg。2.本品含吲哚美辛,14岁以下小儿一般不宜应用,老年患者慎用。3.本品含吲哚美辛,以下均为单独使用该化学药物时的注意事项:(1)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等患者应慎用。(2)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