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皮肤利什曼病,黏膜皮肤利什曼病,皮肤利什曼原虫病,东方疖,纳塔耳疖,潘杰疖,皮肤黑热病,热带疮,皮肤阿米巴病,阿米巴性皮肤溃疡,慢性肥厚性鼻炎,阴道毛滴虫病,滴虫病,外阴疖病,外阴,利什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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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硝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恩替卡韦,化学名称为2-氨基-9-[(1S,3R,4S)-4-羟基-3-羟甲基-2-亚甲基环戊基]-1,9-二氢-6H-嘌呤-6-酮一水合物 分子式:C12H15N5O3·H2O 分子量:2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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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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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097 |
国药准字H20153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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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皮肤利什曼病,黏膜皮肤利什曼病,皮肤利什曼原虫病,东方疖,纳塔耳疖,潘杰疖,皮肤黑热病,热带疮,皮肤阿米巴病,阿米巴性皮肤溃疡,慢性肥厚性鼻炎,阴道毛滴虫病,滴虫病,外阴疖病,外阴,利什曼病 |
本品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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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1)肠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一日3次,疗程7日;肠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一日3次,疗程20日。(2)贾第虫病,一次0.4g,一日3次,疗程5~10日。(3)麦地那龙线虫病,一次0.2g,每日3次,疗程7日。(4)小袋虫病,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日。(5)皮肤利什曼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10日。间隔10日后重复一疗程。(6)滴虫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7日;可同时用栓剂,每晚0.5g置入阴道内,连用7~10日。 |
患者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服用本品。 推荐剂量: 成人和16岁及以上的青少年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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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体内和体外试验评价了恩替卡韦的代谢情况。恩替卡韦不是细胞色素P450(CYP450)酶系统的底物、抑制剂或诱导剂。在浓度达到人体内浓度约10000倍时,恩替卡韦不抑制任何主要的人CYP450酶:1A2、2C9、2C19、2D6、3A4、2B6和2E1。在浓度达到人体内浓度约340倍时,恩替卡韦不诱导人CYP450酶:1A2、2C9、2C19、3A4、3A5和2B6。同时服用通过抑制或诱导CYP450系统而代谢的药物对恩替卡韦的药代动力学没有影响。而且,同时服用恩替卡韦对已知的CYP底物的药代动力学也没有影响。 研究恩替卡韦与拉米夫定、阿德福韦和替诺福韦的相互作用时,发现恩替卡韦和与其相互作用药物的稳态药代动力学均没有改变。 由于恩替卡韦主要通过肾脏清除,服用降低肾功能或竞争性通过主动肾小球分泌的药物的同时,服用恩替卡韦可能增加这两个药物的血药浓度。同时服用恩替卡韦与拉米夫定、阿德福韦、替诺福韦不会引起明显的药物相互作用。同时服用恩替卡韦与其他通过肾脏清除或已知影响肾功能的药物的相互作用尚未研究。患者在同时服用恩替卡韦与此类药物时要密切监测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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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参照用法用量。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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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皮肤利什曼病,黏膜皮肤利什曼病,皮肤利什曼原虫病,东方疖,纳塔耳疖,潘杰疖,皮肤黑热病,热带疮,皮肤阿米巴病,阿米巴性皮肤溃疡,慢性肥厚性鼻炎,阴道毛滴虫病,滴虫病,外阴疖病,外阴,利什曼病 |
本品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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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硝基咪唑衍生物,可抑制阿米巴原虫的氧化还原反应,使原虫氮链发生断裂。体外试验证明,药物浓度为1~2mg/L时,溶组织阿米巴于6~20/小时即可发生形态改变,24小时内全部被杀灭,浓度为0.2mg/L.时,72小时内可杀死溶组织阿米巴。本品有强大的杀灭滴虫的作用,其机理未明。甲硝唑对厌氧微生物有杀灭作用,它在人体中还原时生成的代谢物也具有抗厌氧菌作用,抑制细菌的脱氧核糖核酸的合成,从而干扰细菌的生长、繁殖,最终致细菌死亡。对某些动物有致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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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2.原有肝脏疾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肌酐清除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