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肾病综合症、过敏性疾病、休克、某些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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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醋酸泼尼松。 |
芭蕉根、酢浆草、补骨脂、续断、三七。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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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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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039 |
国药准字Z20025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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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肾病综合症、过敏性疾病、休克、某些肿瘤。 |
滋补肝肾,强筋壮骨,通络止痛。用于骨折、骨性关节炎、骨质疏松症属肝肾不足、经络瘀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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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通常为每日560毫克,分次服用。维持剂量为每日510毫克。儿童剂量根据体重调整,通常为每日0.10.2毫克/公斤体重。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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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体重增加、水肿、高血压、高血糖、肌肉萎缩、骨折风险增加、皮肤变薄、易感染、情绪波动等副作用。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纳差、肠胃不适、腹痛、腹泻、腹胀、便秘、肝生化指标异常等,有重度肝损伤病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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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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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肾病综合症、过敏性疾病、休克、某些肿瘤。 |
滋补肝肾,强筋壮骨,通络止痛。用于骨折、骨性关节炎、骨质疏松症属肝肾不足、经络瘀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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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初始剂量通常为每日560毫克,分次服用。维持剂量为每日510毫克。儿童剂量根据体重调整,通常为每日0.10.2毫克/公斤体重。 |
1、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慎用。2、消化道溃疡者慎用。3、与其他药物联合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应避免与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不明确。5、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若出现异常立即停药,并及时去医院就诊。6、若有多种慢性病的老年患者合并用药时慎用。7.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出现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