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肾病综合症、过敏性疾病、休克、某些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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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醋酸泼尼松。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雷洛昔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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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 |
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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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039 |
国药准字J20171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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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肾病综合症、过敏性疾病、休克、某些肿瘤。 |
雷洛昔芬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能显著地降低椎体骨折发生率,但髋部骨折发生率的降低未被证实。当决定给绝经后妇女选择使用雷洛昔芬或其他治疗(包括雌激素)时,需考虑绝经期症状,对子宫和乳腺组织的作用及对心血管的危险性和有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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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通常为每日560毫克,分次服用。维持剂量为每日510毫克。儿童剂量根据体重调整,通常为每日0.10.2毫克/公斤体重。 |
推荐的用法是每日口服1片(以盐酸雷洛昔芬计60mg),可以在一天中的任何时候服用且不受进餐的限制。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由于疾病的自然过程,雷洛昔芬需要长期使用。通常建议饮食钙摄入量不足的妇女服用钙剂和维生素D。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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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体重增加、水肿、高血压、高血糖、肌肉萎缩、骨折风险增加、皮肤变薄、易感染、情绪波动等副作用。 |
不良反应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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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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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肾病综合症、过敏性疾病、休克、某些肿瘤。 |
雷洛昔芬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能显著地降低椎体骨折发生率,但髋部骨折发生率的降低未被证实。当决定给绝经后妇女选择使用雷洛昔芬或其他治疗(包括雌激素)时,需考虑绝经期症状,对子宫和乳腺组织的作用及对心血管的危险性和有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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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初始剂量通常为每日560毫克,分次服用。维持剂量为每日510毫克。儿童剂量根据体重调整,通常为每日0.10.2毫克/公斤体重。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有血栓栓塞性疾病史者慎用;3.定期检查肝功能;4.避免与含钙剂的药物同时服用;5.出现视力模糊、皮肤黄染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