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肾病综合症、过敏性疾病、休克、某些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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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醋酸泼尼松。 |
鲜石斛、葛根、三七。辅料为:蔗糖、枸椽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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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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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039 |
国药准字Z45022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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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肾病综合症、过敏性疾病、休克、某些肿瘤。 |
滋阴养肾,生津止渴。用于胃阴不足所致的口干咽燥,饥不欲食,烦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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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通常为每日560毫克,分次服用。维持剂量为每日510毫克。儿童剂量根据体重调整,通常为每日0.10.2毫克/公斤体重。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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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体重增加、水肿、高血压、高血糖、肌肉萎缩、骨折风险增加、皮肤变薄、易感染、情绪波动等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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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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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肾病综合症、过敏性疾病、休克、某些肿瘤。 |
滋阴养肾,生津止渴。用于胃阴不足所致的口干咽燥,饥不欲食,烦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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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初始剂量通常为每日560毫克,分次服用。维持剂量为每日510毫克。儿童剂量根据体重调整,通常为每日0.10.2毫克/公斤体重。 |
1.忌食辛辣食物。 2.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