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抑郁症、强迫症、恐慌症、社交焦虑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舍曲林。 化学名称:(1S-顺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N-甲基-1-萘胺盐酸盐。 分子式:C17H17NCl2·HCl 分子量:342.69 |
石杉碱甲。 |
|
生产企业 |
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019 |
国药准字H1999039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抑郁症、强迫症、恐慌症、社交焦虑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
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每日50毫克,早餐时服用,4周后可增至100毫克。维持剂量每日50200毫克,分12次服用。儿童和青少年初始剂量每日25毫克,4周后可增至50毫克。维持剂量每日50100毫克,分12次服用。 |
本品口服。一次0.1~0.2mg,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0.45mg,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头痛、口干、出汗增多、失眠、食欲减退、性功能障碍等。 |
癫痫、肾功能不全、机械性肠梗阻、心绞痛等患者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抑郁症、强迫症、恐慌症、社交焦虑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
药理作用 |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出汗、胃肠道不适、视力模糊、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停药后缓解、消失。 |
||
注意事项 |
成人初始剂量每日50毫克,早餐时服用,4周后可增至100毫克。维持剂量每日50200毫克,分12次服用。儿童和青少年初始剂量每日25毫克,4周后可增至50毫克。维持剂量每日50100毫克,分12次服用。 |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本品为可逆性A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