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更年期精神病、慢性酒精中毒引起的精神障碍、儿童行为障碍、抽搐性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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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泰必利。化学名:N-[2-(二乙氨基)乙基]-5-(甲磺酰)-邻-甲氧苯甲酰胺盐酸盐。 |
麝香(人工麝香)、羚羊角、三七、天麻、全蝎、乌梢蛇、红花、地黄、大黄、葛根、川芎、僵蚕、水蛭(烫)、黄芪、胆南星、地龙、赤芍、当归、豨莶草、忍冬藤、鸡血藤、络石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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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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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748 |
国药准字Z20013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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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更年期精神病、慢性酒精中毒引起的精神障碍、儿童行为障碍、抽搐性精神病。 |
通络活血,醒脑散瘀。用于中风,半身不遂,言语不清,头昏目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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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每次50100mg,每日23次,根据病情调整剂量,最大不超过600mg/日,儿童剂量酌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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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头晕、嗜睡、口干、便秘、心动过速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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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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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更年期精神病、慢性酒精中毒引起的精神障碍、儿童行为障碍、抽搐性精神病。 |
通络活血,醒脑散瘀。用于中风,半身不遂,言语不清,头昏目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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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初始剂量每次50100mg,每日23次,根据病情调整剂量,最大不超过600mg/日,儿童剂量酌减。 |
1.孕妇禁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避免与其他抗凝药物同时使用;4.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