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恐惧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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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2-(4-乙基-1-哌嗪基)-4-(4-氟苯基)-5,6,7,8,9,10-六氢-环辛[b]吡啶 分子式:C23H30FN3 分子量:367.50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苯海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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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住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
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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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170059/国药准字HJ20170287 |
国药准字H32022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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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恐惧症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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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为每日2毫克,分2次口服。根据病情和耐受性,可逐渐增加至每日6毫克,分23次服用。维持剂量为每日26毫克,分23次服用。 |
口服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开始一日1~2mg,以后每3~5日增加2mg,至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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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头痛、恶心、口干、嗜睡、心悸、便秘、体重增加等。 |
常见口干、视物模糊等,偶见心动过速、恶心、呕吐、尿潴留、便秘等。长期应用可出现嗜睡、抑郁、记忆力下降、幻觉、意识混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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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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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恐惧症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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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初始剂量为每日2毫克,分2次口服。根据病情和耐受性,可逐渐增加至每日6毫克,分23次服用。维持剂量为每日26毫克,分23次服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及儿童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