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肠道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苯磺酸妥舒沙星。 |
头孢克洛 |
|
生产企业 |
珠海经济特区生物化学制药厂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690 |
国药准字H1096000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肠道感染。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
用法用量 |
|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
|
副作用 |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
|
禁忌 |
|
|
|
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肠道感染。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并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6.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