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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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莫西林。化学名:(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
尼美舒利。化学名: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分子式:C13H12N2O5S,分子量:30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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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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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272 |
国药准字H20050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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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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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口服,成人每次0.51g,每日34次;儿童每日2040mg/kg体重,分34次服用。 |
口服,一次200mg(一粒),一日一次,餐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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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过敏反应(如荨麻疹、呼吸困难)、头痛、腹痛、口腔念珠菌感染。这些副作用通常轻微,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医疗干预。 |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严重肝功能不全、严重肾功能障碍及对本品及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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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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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尼美舒利同所有的新药一样,在尚未通过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的情况下,并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在尚不清楚尼美舒利未是否可能通过母乳排出体外的情况下,同样不建议在哺乳期间使用本药。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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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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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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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成人及儿童:口服,成人每次0.51g,每日34次;儿童每日2040mg/kg体重,分34次服用。 |
1.本品与阿斯匹林和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服用本品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