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 呼吸道感染:如扁桃体炎、咽炎、支气管炎、肺炎等; 2. 皮肤软组织感染:如丹毒、蜂窝组织炎、疖肿等; 3.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尿道炎、前列腺炎、盆腔炎等; 4. 耳鼻喉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等; 5. 眼部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等; 6. 其他感染:如牙周炎、口腔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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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红霉素环11,12-碳酸酯。 |
罗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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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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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470 |
国药准字H20064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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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 呼吸道感染:如扁桃体炎、咽炎、支气管炎、肺炎等; 2. 皮肤软组织感染:如丹毒、蜂窝组织炎、疖肿等; 3.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尿道炎、前列腺炎、盆腔炎等; 4. 耳鼻喉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等; 5. 眼部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等; 6. 其他感染:如牙周炎、口腔炎等。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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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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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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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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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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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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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 呼吸道感染:如扁桃体炎、咽炎、支气管炎、肺炎等; 2. 皮肤软组织感染:如丹毒、蜂窝组织炎、疖肿等; 3.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尿道炎、前列腺炎、盆腔炎等; 4. 耳鼻喉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等; 5. 眼部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等; 6. 其他感染:如牙周炎、口腔炎等。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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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半合成的14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抗菌作用基本上与红霉素相仿,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较红霉素略差,对嗜肺军团菌的作用较红霉素强。对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溶脲脲原体的抗微生物作用与红霉素相仿或略强。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体(“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转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到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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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功能受损患者慎用,服用时应减少剂量。长期服用应监测肝功能。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