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左心室肥厚、糖尿病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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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2,3-二羟基-2-丁烯基4-(1-羟基-1-甲乙基)-2-丙基-1-[对-(邻-1H-四唑-5-苯基)苄基]咪唑-5-羧酸酯,环2,3-碳酸。 分子式:C29H30N6O6 分子量:558.59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贝尼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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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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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371 |
国药准字H20184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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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左心室肥厚、糖尿病肾病。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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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每次20mg,每日1次。根据血压控制情况,可增至40mg,每日1次。建议空腹服用。 |
原发性高血压:以盐酸贝尼地平计,成人用量通常为1日1次,1次2-4mg,早饭后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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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头痛、头晕、咳嗽、腹泻、皮疹、疲劳、低血压、肌肉疼痛、关节痛、消化不良、肝功能异常。 |
对本药获得批准至1997年10月期间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总样本量为4679例。其中发生副作用及临床检验值异常的分别为219例(发生率为4.7%)、361例。主要副作用有心悸24例(0.5%)、颜面潮红22例(0.5%)、头痛20例(0.4%)等。 1.严重不良反应 肝功能损害、黄疸(频度不明):有时会出现伴有AST(GOT)、ALT (GPT)、Y-GTP上升等的肝功能损害及黄疸,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2.其他不良反应 有时会出现下述副作用,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减量或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若出现黑体字所述副作用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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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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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左心室肥厚、糖尿病肾病。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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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初始剂量每次20mg,每日1次。根据血压控制情况,可增至40mg,每日1次。建议空腹服用。 |
1.慎重用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