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器官移植后的排斥反应、自身免疫性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银屑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肾病综合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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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环孢素。 |
当归、羌活、怀牛膝(去头)、防风、独活、五加皮、天南星(矾水炙)、木瓜、白芍、红花等32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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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士制药(中山)有限公司 |
河南宛东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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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8013 |
国药准字Z4102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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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器官移植后的排斥反应、自身免疫性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银屑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肾病综合征等。 |
散风祛湿,舒筋活络。用于经络不和、风寒湿痹引起:手足麻木,腰腿酸痛,下肢痿软,行步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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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初始剂量每日56mg/kg,分两次服用。维持剂量每日24mg/kg,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儿童用量酌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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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环孢素可能引起副作用包括:肾毒性、高血压、高钾血症、震颤、胃肠道不适、多毛症、牙龈增生、感染易感性增加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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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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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器官移植后的排斥反应、自身免疫性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银屑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肾病综合征等。 |
散风祛湿,舒筋活络。用于经络不和、风寒湿痹引起:手足麻木,腰腿酸痛,下肢痿软,行步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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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常用量:初始剂量每日56mg/kg,分两次服用。维持剂量每日24mg/kg,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儿童用量酌减。 |
1.忌生冷食物,避风寒。 2.本品宜饭后服用。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含乙醇(酒精)55%~6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