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器官移植后的抗排斥反应、自身免疫性疾病、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肾病综合征、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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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环孢素,其化学名为:环(E)-(2S,3R,4R)-3-羟基-4-甲基-2-(甲基氨基-6-辛烯基-L-α-氨基丁酰-N-甲基甘氨酰-N-甲基-L-白氨酰-L-缬氨酰-N-甲基-L-白氨酰-L-丙氨酰-D-丙氨酰-N-甲基-L-白氨酰-N-甲基-L- 分子式:C62H111N11O12 分子量:1202.625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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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云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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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130 |
国药准字H2001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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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器官移植后的抗排斥反应、自身免疫性疾病、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肾病综合征、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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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5mg/kg/天,分两次服用。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维持谷浓度100200ng/mL。儿童:初始剂量6mg/kg/天,分两次服用。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维持谷浓度100200ng/mL。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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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环孢素可能引起肾功能损害、高血压、高钾血症、肝功能异常、感染风险增加、胃肠道不适、齿龈增生、震颤等副作用。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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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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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使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 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守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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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器官移植后的抗排斥反应、自身免疫性疾病、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肾病综合征、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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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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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成人:初始剂量5mg/kg/天,分两次服用。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维持谷浓度100200ng/mL。儿童:初始剂量6mg/kg/天,分两次服用。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维持谷浓度100200ng/mL。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