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银屑病、湿疹、皮炎、荨麻疹、带状疱疹、痤疮、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鱼鳞病、红斑狼疮、天疱疮、疱疹样皮炎、结节性红斑、毛囊炎、疥疮、脓疱病、皮肤瘙痒症、脂溢性皮炎、过敏性紫癜、荨麻疹、玫瑰糠疹、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脱发、斑秃、白癜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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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硇砂、决明子、附子(制)、干姜、桂枝、白术、白芍、黄芪、丹参、降香。 |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分为丙酸倍氯米松。 分子式:C28H37ClO7 分子量:5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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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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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354 |
国药准字H22022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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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银屑病、湿疹、皮炎、荨麻疹、带状疱疹、痤疮、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鱼鳞病、红斑狼疮、天疱疮、疱疹样皮炎、结节性红斑、毛囊炎、疥疮、脓疱病、皮肤瘙痒症、脂溢性皮炎、过敏性紫癜、荨麻疹、玫瑰糠疹、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脱发、斑秃、白癜风等。 |
适用于过敏性与炎症性皮肤病和相关疾病,如湿疹、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掌跖脓疱病、瘙痒、银屑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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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必要时予以封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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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头晕、恶心、腹泻、皮疹、肝功能异常。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对细菌、真菌、病毒感染症,可使感染恶化。 2对本品和其他皮质激素有过敏史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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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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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婴儿应慎用,避免长期大量封包给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应慎用,避免长期大量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避免长期大量封包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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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银屑病、湿疹、皮炎、荨麻疹、带状疱疹、痤疮、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鱼鳞病、红斑狼疮、天疱疮、疱疹样皮炎、结节性红斑、毛囊炎、疥疮、脓疱病、皮肤瘙痒症、脂溢性皮炎、过敏性紫癜、荨麻疹、玫瑰糠疹、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脱发、斑秃、白癜风等。 |
适用于过敏性与炎症性皮肤病和相关疾病,如湿疹、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掌跖脓疱病、瘙痒、银屑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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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强效外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本品外用具有: 1抗炎、抗过敏、止痒和减少渗出作用。 2可以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发热、发红及肿胀,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 3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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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1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 2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面积的5%-10%可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4不可用于眼部。 5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孕妇应慎用,避免长期大量用药。 7婴儿应慎用,避免长期大量封包给药。 8老年患者用药,避免长期大量封包给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