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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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2-[[[4-(3-甲氧基丙氧基)-3-甲基-α-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钠。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8 |
白芷、苍术、石菖蒲、细辛、荜茇、鹅不食草、猪牙皂、雄黄、丁香、硝石、白矾、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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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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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90 |
国药准字Z20163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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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 |
解毒辟秽,理气止泻。用于泄泻和痧气(中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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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剂量为每次1020毫克,每日1次,早餐前口服。疗程通常为48周,具体根据病情调整。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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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头痛、恶心、腹泻、腹痛、便秘和皮疹。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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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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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 |
解毒辟秽,理气止泻。用于泄泻和痧气(中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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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常用剂量为每次1020毫克,每日1次,早餐前口服。疗程通常为48周,具体根据病情调整。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