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耳聋、耳鸣、耳内流脓、耳道瘙痒、耳胀耳闭、听力下降。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拉坦前列素。 |
|
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Pfizer Manufacturing Belgium N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612 |
H2012053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耳聋、耳鸣、耳内流脓、耳道瘙痒、耳胀耳闭、听力下降。 |
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病人升高的眼压。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成人推荐剂量(包括老年人):每日一次,每次一滴,滴于患眼。晚间使用效果最好。适利... |
|
副作用 |
服用该药品时,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以及头痛、眩晕等神经系统症状。个别人可能对药物成分过敏,出现皮疹等皮肤反应。如出现严重不适,应及时就医。 |
很常见有虹膜色素加深、眼睛刺激、睫毛变化等;常见有轻至中度结膜充血,短时点状角膜炎(大多数无症状),睑炎,眼痛等;偶可见眼睑水肿、皮疹。 |
|
禁忌 |
|
|
|
成分 |
耳聋、耳鸣、耳内流脓、耳道瘙痒、耳胀耳闭、听力下降。 |
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病人升高的眼压。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本品能引起色素组织改变,最常报道的改变是增加虹膜和眼睑的色素,增加眼睫毛的色素和生长,这些改变是永久的。 妊娠期、哺乳期,严重哮喘或眼睛发炎充血期间等患者禁用,儿童不推荐使用。 本品不适用于治疗闭角型或先天性青光眼,色素沉着性青光眼以及假晶状体症的开角型青光眼。 本品与其他抗青光眼药物联合使用具有协同作用,所用其它滴眼药,应至少间隔5min滴用。 配戴角膜接触镜者应先摘掉镜片,滴入药物15min后才能戴上镜片。 如忘记用药,应在想起来时马上补用,以后仍按常规用药,不要下次点双倍剂量的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