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干眼症、角膜炎、结膜炎、角膜损伤、角膜手术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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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分:地夸磷索钠 化学名称:P1,P4-二(5-尿苷基)四磷酸酯四钠 分子式:C18H22N4Na4O23P4 分子量:878.23 辅料:磷酸氢钠水合物、氯化钠、氯化钾、稀盐酸、氢氧化钠、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075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红霉素。其化学名称为:9-{O-[(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肟基}红霉素。 分子式:C41H76N2O15 分子量:83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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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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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80008 |
国药准字H19991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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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干眼症、角膜炎、结膜炎、角膜损伤、角膜手术后恢复。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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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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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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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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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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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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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参见【用法用量】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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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干眼症、角膜炎、结膜炎、角膜损伤、角膜手术后恢复。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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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半合成的14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抗菌作用基本上与红霉素相仿,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较红霉素略差,对嗜肺军团菌的作用较红霉素强。对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溶脲脲原体的抗微生物作用与红霉素相仿或略强。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体(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转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到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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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途径:仅限于滴眼使用。2.用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在联合使用其他滴眼剂时,患者用药间隔时间至少5分钟以上。3)患者配戴隐形眼镜时应避免滴眼。(本品中含有的苯扎氯铵会被隐形眼镜吸附。)3.本品开封后请在28天内使用,过期应丢弃。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半衰期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4食物对本品的吸收有影响,进食后服药会减少吸收,与牛奶同服可增加吸收。 5服用本品后可影响驾驶及机械操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