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干眼症、角膜炎、结膜炎、角膜损伤、角膜手术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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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分:地夸磷索钠 化学名称:P1,P4-二(5-尿苷基)四磷酸酯四钠 分子式:C18H22N4Na4O23P4 分子量:878.23 辅料:磷酸氢钠水合物、氯化钠、氯化钾、稀盐酸、氢氧化钠、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075mg)。 |
主要成分是氧氟沙星学名为(土)-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7-氧-7H-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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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第一三共制药(北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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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80008 |
国药准字H20023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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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干眼症、角膜炎、结膜炎、角膜损伤、角膜手术后恢复。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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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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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成人每次l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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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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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小儿、妊娠和哺乳妇女以及癫痫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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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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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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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干眼症、角膜炎、结膜炎、角膜损伤、角膜手术后恢复。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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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氧氟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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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途径:仅限于滴眼使用。2.用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在联合使用其他滴眼剂时,患者用药间隔时间至少5分钟以上。3)患者配戴隐形眼镜时应避免滴眼。(本品中含有的苯扎氯铵会被隐形眼镜吸附。)3.本品开封后请在28天内使用,过期应丢弃。 |
重度肾功能不全、严重脑血管硬化以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