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夸磷索钠滴眼液

地夸磷索钠滴眼液

处方药 处方药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干眼症、角膜炎、结膜炎、角膜损伤、角膜手术后、翼状胬肉手术后、激光屈光手术后。

查看说明书
地夸磷索钠滴眼液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地夸磷索钠滴眼液
地夸磷索钠滴眼液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主要成分

活性成分:地夸磷索钠 化学名称:P1,P4-二(5-尿苷基)四磷酸酯四钠 分子式:C18H22N4Na4O23P4 分子量:878.23 辅料:磷酸氢钠水合物、氯化钠、氯化钾、稀盐酸、氢氧化钠、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075mg)。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生产企业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80008

国药准字H4302183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干眼症、角膜炎、结膜炎、角膜损伤、角膜手术后、翼状胬肉手术后、激光屈光手术后。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副作用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禁忌

成分

干眼症、角膜炎、结膜炎、角膜损伤、角膜手术后、翼状胬肉手术后、激光屈光手术后。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用药途径:仅限于滴眼使用。2.用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在联合使用其他滴眼剂时,患者用药间隔时间至少5分钟以上。3)患者配戴隐形眼镜时应避免滴眼。(本品中含有的苯扎氯铵会被隐形眼镜吸附。)3.本品开封后请在28天内使用,过期应丢弃。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药企营销&商务合作联系:
17276704016

(点击可直接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