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沙眼、眼睑炎、泪囊炎、眼睑皮肤炎、睑板腺炎、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术后眼部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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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加替沙星。化学名称:1-环丙基-6-氟-1,4-二氢-8-甲氧基-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西吡氯铵。化学名称:1-氯化十六烷基吡啶一水合物分子式:C21H38ClN●H2O分子量:35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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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黄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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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119 |
国药准字HC2015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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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沙眼、眼睑炎、泪囊炎、眼睑皮肤炎、睑板腺炎、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术后眼部感染。 |
口咽局部抗菌剂,可用于口腔感染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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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患者,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每次1片,每日3-4次,含于口中使其徐徐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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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滴眼液可能引起眼部不适、刺激感、红肿、瘙痒、过敏反应等副作用。 |
过敏症:可能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口腔、喉头偶可出现刺激感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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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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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沙眼、眼睑炎、泪囊炎、眼睑皮肤炎、睑板腺炎、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术后眼部感染。 |
口咽局部抗菌剂,可用于口腔感染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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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与眼睛接触;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5. 儿童使用需在成人监护下;6. 使用后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若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请停止用药。 2.本品应含于口中,慢慢使其溶解,勿咬碎吞入,如此可使有效成份长时间保存于口腔中。 3.置于儿童不可触及之处。若包装有破损,请勿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