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沙眼、眼睑炎、泪囊炎、眼睑皮肤炎、睑板腺炎、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术后眼部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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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加替沙星。化学名称:1-环丙基-6-氟-1,4-二氢-8-甲氧基-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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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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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119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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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沙眼、眼睑炎、泪囊炎、眼睑皮肤炎、睑板腺炎、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术后眼部感染。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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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患者,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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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滴眼液可能引起眼部不适、刺激感、红肿、瘙痒、过敏反应等副作用。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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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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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沙眼、眼睑炎、泪囊炎、眼睑皮肤炎、睑板腺炎、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术后眼部感染。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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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与眼睛接触;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5. 儿童使用需在成人监护下;6. 使用后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