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过敏性眼炎、非细菌性结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眼睑炎、泪囊炎、角膜炎、角膜溃疡、巩膜炎、虹膜炎、术后炎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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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9-氟-11β,17-二羟基-6α-甲基-1,4-孕二烯-3,20-二酮。 分子式:C22H29FO4 分子量:376.47 辅料:氯化钠、聚山梨酯80、甲基纤维素、依地酸二钠、磷酸氢二钠十二水合物、磷酸二氢钠二水合物、苯扎溴铵(每1ml中含苯扎溴铵0.03mg) |
本品含二丙酸倍氯米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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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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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181090/国药准字HJ20181091 |
国药准字H20056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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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过敏性眼炎、非细菌性结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眼睑炎、泪囊炎、角膜炎、角膜溃疡、巩膜炎、虹膜炎、术后炎症等。 |
因本品局部用于肺无明显全身作用,可用气雾吸入法以缓解哮喘症状和过敏性鼻炎的治疗,本品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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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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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一般一次喷药0.05-0.1mg(每撳一次约喷出主药0.05mg)一日3~4次。重症用全身性皮质激素控制后再用本品治疗,每日最大量不超过1mg。儿童用量按年龄酌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0.8mg。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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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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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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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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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婴儿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用量过大(>0.8mg/d),可出现糖皮质激素的一系列全身性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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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过敏性眼炎、非细菌性结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眼睑炎、泪囊炎、角膜炎、角膜溃疡、巩膜炎、虹膜炎、术后炎症等。 |
因本品局部用于肺无明显全身作用,可用气雾吸入法以缓解哮喘症状和过敏性鼻炎的治疗,本品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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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丙酸倍氯米松为人工合成的强效外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外用具有: 1 抗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能抑制支气管渗出物,消除支气粘膜肿胀,解除支气管痉挛。 2 可以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发热、发红及肿胀,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 3 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 4 本品局部应用,对钠潴留及肝糖原异生作用很弱,也无雄性、雌性及蛋白同化激素样的作用,对体温和尿也无明显影响,吸入给药对支气管喘息的疗效比口服更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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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3.本品开封后请28天内使用,过期应丢弃。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 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孕妇慎用。 5婴儿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