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小儿肠胃康颗粒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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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鸡眼草、地胆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芽、党参、麦冬、赤芍、甘草、盐酸小檗碱等14味。 |
主要成份:甘草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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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品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瑞年前进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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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3108 |
国药准字H32022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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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小儿肠胃康颗粒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
1.由于锌缺乏症引起的儿童厌食、异食癖、生长发育不良及成人锌缺乏症。2.寻常型痤疮。3.口腔、胃、十二指肠及其他部位的溃疡症。可用于促进刀口、创伤、烧伤的愈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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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
口服: 1.成人: (1)治疗青年痤疮和口腔溃疡及其它病症:按成人包装规格使用,一次5g,一日2~3次,开水冲服。治疗青年痤疮一个疗程4~6周。愈后一日5g,再服4~6周,可减少复发。其它病症疗程酌情而定。 (2)治疗消化性溃疡:按成人包装规格使用,一次10g,一日3次,一个疗程4~6周,必要时可减半量,再服一个疗程,以巩固疗效。 2.儿童: (1)常用剂量,每日按体重0.5~1.5mg/kg元素锌计算,分3次服用。也可按儿童包装规格使用:1~5岁,一次0.75g,一日2~3次;6~10岁,一次1.5g,一日2~3次;11~15岁,一次2.5g,一日2~3次,开水冲服。 (2)保健营养性补锌,按儿童包装规格使用,一次1.5g,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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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盐酸小檗碱过敏者和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3.糖尿病患儿禁服。 |
在治疗胃溃疡时,由于用量较大,疗程又较长,个别人可能出现排钾潴钠和轻度浮肿,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必要时可通过限制钠盐摄入量或加服氢氯噻嗪和枸橼酸钾,或加服小剂量安体舒通等对症处理,可不妨碍继续用甘草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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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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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儿童用药:常用剂量,每日按体重0.5mg-1.5mg/kg元素锌计算,分3次服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目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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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小儿肠胃康颗粒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
1.由于锌缺乏症引起的儿童厌食、异食癖、生长发育不良及成人锌缺乏症。2.寻常型痤疮。3.口腔、胃、十二指肠及其他部位的溃疡症。可用于促进刀口、创伤、烧伤的愈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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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小儿肠胃康颗粒。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小儿肠胃康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 忌与茶水、牛奶同服;4. 应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宜长期过量服用;5. 服用期间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