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痄腮,喉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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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板蓝根、金银花、连翘、栀子、牡丹皮、黄芩、淡竹叶、地龙、重楼、柴胡、白薇。 含蔗糖型辅料为:蔗糖、山梨酸钾。 |
天麻(姜制)、白附子(姜制)、胆南星、天竺黄、钩藤、全蝎(制)、蝉蜕、僵蚕(姜制)、人工牛黄、人工麝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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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方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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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254 |
国药准字Z4502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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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痄腮,喉痹。 |
小儿惊风、发热、咳嗽、痰喘、腹痛、腹泻、呕吐、便秘、疳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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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ml,五岁至十岁每次20-30ml,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0.9克,一日3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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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个别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或瘙痒。长期服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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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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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痄腮,喉痹。 |
小儿惊风、发热、咳嗽、痰喘、腹痛、腹泻、呕吐、便秘、疳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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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口服,一次0.9克,一日3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