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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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
珍珠、琥珀、人工牛黄、天竺黄、胆南星、僵蚕(姜制)、全蝎(甘草制)、钧藤、人中白(漂飞)、蝉蜕,人工麝香、山药(麸炒)、朱砂、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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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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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929 |
国药准字Z3502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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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息风化痰、镇惊安神:用于小儿夜啼,惊跳痰多,高烧惊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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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5-8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8-10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0-12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12-1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小儿六个月以内一次0.22克,六个月至三岁一次0.44克,一日3~4次,初生婴儿擦牙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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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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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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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息风化痰、镇惊安神:用于小儿夜啼,惊跳痰多,高烧惊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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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服用期间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 服用后若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