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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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布洛芬。 |
茜草藤、乌梅、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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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
合肥华润神鹿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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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59 |
国药准字Z1999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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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
清热燥湿,固肠止泻。用于湿热内蕴型小儿腹泻,证见:大便呈水样或蛋花汤样,或伴有发热、腹痛、恶心、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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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2、2岁~12岁儿童患者:1.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2.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3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至六个月一次半袋(0.5克); 七个月至二岁一次1袋(1克);三岁一次2袋(2克); 四至六岁一次3袋(3克);七至十四岁一次4袋(4克),一日3次。三天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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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2.对本药物过敏者,因服用阿斯匹林和其它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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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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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
清热燥湿,固肠止泻。用于湿热内蕴型小儿腹泻,证见:大便呈水样或蛋花汤样,或伴有发热、腹痛、恶心、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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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3. 腹泻严重、发热、呕吐者应及时就医;4.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