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1)运动创伤(如扭伤、拉伤、肌腱损伤等)引起的局部软组织疼痛。(2)慢性软组织劳损(如颈部、肩背、腰腿等)所致的局部酸痛。(3)骨关节疾病(如颈椎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等)的局部对症止痛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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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膏体含吲哚美辛3.5mg。辅料成分为:克罗米通、N-甲基-2-吐咯烷酮.薄荷油、聚丙烯酸酯、羧乙烯聚合体、甲基纤维素钠、明胶、氢氧化铝凝胶、蓖麻油60、聚山梨醇酯、聚丁烯、丙二醇、浓缩甘油、液体石蜡、酒石酸、依地酸二钠、茴香油、无水硅酸、氧化钛。 |
芭蕉根、酢浆草、补骨脂、续断、三七。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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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力强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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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181259 |
国药准字Z20025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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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1)运动创伤(如扭伤、拉伤、肌腱损伤等)引起的局部软组织疼痛。(2)慢性软组织劳损(如颈部、肩背、腰腿等)所致的局部酸痛。(3)骨关节疾病(如颈椎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等)的局部对症止痛治疗。 |
滋补肝肾,强筋壮骨,通络止痛。用于骨折、骨性关节炎、骨质疏松症属肝肾不足、经络瘀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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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贴用于患部关节或疼痛部位,每日1-2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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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15岁以下儿童禁用。2.眼周和黏膜组织、皮疹和皮肤破损部位禁用。3.禁止连续使用2周以上。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纳差、肠胃不适、腹痛、腹泻、腹胀、便秘、肝生化指标异常等,有重度肝损伤病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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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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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1)运动创伤(如扭伤、拉伤、肌腱损伤等)引起的局部软组织疼痛。(2)慢性软组织劳损(如颈部、肩背、腰腿等)所致的局部酸痛。(3)骨关节疾病(如颈椎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等)的局部对症止痛治疗。 |
滋补肝肾,强筋壮骨,通络止痛。用于骨折、骨性关节炎、骨质疏松症属肝肾不足、经络瘀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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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使用前请向医师咨询。2.使用后,若出现皮疹、红斑、瘙痒、灼热刺痛等症状;或连续使用5-6日,症状没有改善者,请立即终止使用本品,并向医师咨询。3.出汗或患部被打湿时,请擦拭后使用本品。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慎用。2、消化道溃疡者慎用。3、与其他药物联合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应避免与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不明确。5、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若出现异常立即停药,并及时去医院就诊。6、若有多种慢性病的老年患者合并用药时慎用。7.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出现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