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风散寒,活血止痛。用于风湿痛、关节痛、筋骨痛、神经痛、腰背酸痛、四肢麻木、扭伤、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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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麝香、独活、香加皮、海风藤、苏木、海桶皮、延胡索、生川乌、生草乌、威灵仙、血竭、木香、乳香、没药、乌药、红花、当归、熟地黄、地黄、麻黄、牛膝、薄荷脑、冰片、樟脑、桉油、肉桂油、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辅料为天然橡胶、松香、氧化锌、凡士林、羊毛脂 |
狗脊、淫羊藿、独活、骨碎补、续断、补骨脂、桑寄生、鸡血藤、熟地黄、木香、乳香(醋灸)、没药(醋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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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金寿制药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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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355 |
国药准字Z44023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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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散寒,活血止痛。用于风湿痛、关节痛、筋骨痛、神经痛、腰背酸痛、四肢麻木、扭伤、挫伤 |
补益肝肾,养血活血,舒筋活络,理气止痛。用于肝肾不足、血瘀气滞、脉络痹阻所致的骨性关节炎、腰肌劳损,症见关节肿胀、疼痛、麻木、活动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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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口服,一次6克(至瓶盖内刻度处),一日2次。早晚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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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偶有肝功能异常、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胃痛、血压升高等不良反应报告。肝损伤多为胆汁瘀积型肝炎,肝功能异常的临床表现较为一致,主要为乏力、纳差、尿黄、皮肤瘙痒、大便颜色灰白、皮肤巩膜黄染,个别病例(2例)出现肝脏增大,部分病例肝脏酶学指标异常。所有已报告的不良反应病例经停药,对症治疗,患者预后情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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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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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祛风散寒,活血止痛。用于风湿痛、关节痛、筋骨痛、神经痛、腰背酸痛、四肢麻木、扭伤、挫伤 |
补益肝肾,养血活血,舒筋活络,理气止痛。用于肝肾不足、血瘀气滞、脉络痹阻所致的骨性关节炎、腰肌劳损,症见关节肿胀、疼痛、麻木、活动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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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本品可能引起肝损伤。(2) 肝功能不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在治疗期间应注意肝功能监测,如发现肝功能异常,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4) 应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按照适应症使用,避免大剂量、长疗程服用。(5) 肝功能不良、肝肾阴虚(主要症状为五心烦热,颧红盗汗,目涩咽干等)、特异体质以及既往有肝病史、药物性肝损害的患者慎用,此类患者每疗程结束后建议检查肝功能或遵医嘱。(6) 三十天为一疗程,长期服用者每疗程之间应间隔15~20天。(7) 使用本品出现乏力、纳差、尿黄、皮肤瘙痒、大便颜色灰白、皮肤巩膜黄染等症状时应及时停药并检查肝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