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毒止痛,扶正祛邪、清心除烦,能明显缓解和消除阿片类(吗啡、海洛因、度冷丁)等毒品之戒断症状,解除毒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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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洋金花、制川乌、牛黄、黄连等药味组成 |
本品主要成分为舒必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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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兰州和盛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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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64 |
国药准字H32022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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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毒止痛,扶正祛邪、清心除烦,能明显缓解和消除阿片类(吗啡、海洛因、度冷丁)等毒品之戒断症状,解除毒瘾 |
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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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前72小时(1~3日),后72小时(4~6日)。体重50k8以上且日吸毒量0.5g上,每日3次,每次5片;或每日4次,每次4片。每日3次,每次3片,或视病症轻重逐日递减次数或片数。体重50k8以下且日吸毒量0.5g以下每日3次,每次4片;或每日4次,每次3片。每日3次,每次2~3片,或视病症轻重逐日递减次数或片数。 |
口服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0.1g(1片),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0.6~1.2g(6~12片),维持剂量为一日0.2~0.6g(2~6片)。止呕,一次0.1~0.2g(1~2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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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有失眠、早醒、头痛、烦躁、乏力、食欲不振等。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心动过速、排尿困难与寝秘等抗胆碱能不良反应。 剂量大于一日0.6g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较多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体重增加。 可出现心电图异常和肝功能损害。 少数患者可发生兴奋、激动、睡眠障碍或血压升高。 长期大量服药呵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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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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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使用时应减低剂量。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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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毒止痛,扶正祛邪、清心除烦,能明显缓解和消除阿片类(吗啡、海洛因、度冷丁)等毒品之戒断症状,解除毒瘾 |
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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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国外临床研究中常见不良反应为虚弱、头痛、腹痛、恶心、(胃肠)气胀、腹泻和消化不良。国内临床研究中不良反应为白细胞减少(轻度)、腹泻(轻度)和脱发(中度)、尿蛋白异常、肌酐升高及可逆性肝脏转氨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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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出现口干、眼花等,减药可迅速消失。2、孕妇、青光眼及严重肝肾功能损伤者慎用。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6、癫痫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