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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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1克、聚山梨醇-800.3克、乙二胺四醋。 |
甲氧沙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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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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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39 |
国药准字H50021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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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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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1.用法:口服,两小时后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每周至少2-3次(至少相隔48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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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本品毒性较低。由于对光的耐受性差异,个别患者可能会出现皮肤瘙痒、红斑等光过敏症状,通常症状会慢慢减轻或消失,也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抗过敏药物,过度照射可引起发红、水疱等类似晒伤症状,此时需停药至症状消除后再使用。治疗时调整好照射的强度和照射时间可避免该症状发生。少数患者口服后可能出现轻微的恶心、头痛等不适反应,与食物或牛奶同服,或减少服用量,可减轻不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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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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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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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光敏剂,使用本品并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 ,可以产生以下光感活性:提高酪氨酸酶活性,促进表 皮黑色素形成,促使毛囊中的黑色素细胞向表皮移动, 从而使皮肤上出现色素沉着,用于治疗白癜风。抗表皮 增殖作用。抑制牛皮癣(银屑病)等症的表皮细胞增生 ,使皮损消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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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
1. 配合光照治疗要调整好照射时间和照射强度。 2. 照光治疗前后要注意对皮肤的保护,避免曝晒。 3. 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4. 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罗卜、芹菜等。 5. 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辛辣食物。 6. 口服甲氧沙林片同时外用甲氧沙林溶液,疗效更显著,但必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