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
苯甲酸紫荆皮酊适量水杨酸 |
|
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0001 |
国药准字Z4202019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湿疹、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 |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外用适量,涂搽患处,一日1~2次。 |
|
副作用 |
使用硝酸咪康唑可能引起的副作用包括皮肤刺激、瘙痒、红肿、灼热感等局部反应,以及罕见的过敏反应。 |
尚未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湿疹、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 |
|
药理作用 |
该制剂根据祖国医学内病外治的原理,经外用涂搽患病部位,使药效直达病灶,其渗 透刺激作用,对皮肤粘膜多种细菌和真菌、霉菌、淋病菌、病毒性细菌、寄生虫卵、有极强杀灭 作用,经医学鉴定,杀菌率达99.99%以上。通过药物的渗透吸收刺激皮肤感受器,可使局部血 管扩张、血液循环增强,深入组织内部,渗透骨髓,具有调节阴阳、扶正駆邪、标本同治、活血 化淤、杀菌抗病毒、駆邪外出,使皮肤病局部炎症消退,渗透物吸收,增强白细胞吞噬细菌功 能,而达到治疗目的。 |
||
注意事项 |
使用硝酸咪康唑可能引起的副作用包括皮肤刺激、瘙痒、红肿、灼热感等局部反应,以及罕见的过敏反应。 |
局部有继发感染,破裂或溃烂者不宜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