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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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萘替芬10毫克,辅料为十八醇、平平加、单硬脂酸甘油脂、白凡士林、丙二醇、纯化水。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阿昔洛韦3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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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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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72 |
国药准字H19993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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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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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疗程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放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患处,成人与小儿均为白天每2小时1次,一日4~6次,共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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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或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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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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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妇禁用或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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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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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嘌呤核苷类抗病毒药。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病毒DNA多聚酶而抑制病毒的复制,对单纯疱疹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等具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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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3.不宜用于眼部及黏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用于皮肤黏膜,不能用于眼部。 2涂药时应戴指套或手套。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4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