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局部外用抗生素,适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例如:脓疱病、疖肿、毛囊炎等原发性皮肤感染及湿疹合并感染、不超过10厘米x10厘米面积的浅表性创伤合并感染等继发性皮肤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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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莫匹罗星20毫克。辅料为:聚乙二醇400和聚乙二醇3350。 |
青黛、马齿苋、土茯苓、白鲜皮、白芷、青黛、紫草、丹参、蒲公英、贯众、粉萆薢、乌梅、五味子(酒)、山楂(焦)、建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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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天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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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64 |
国药准字Z20010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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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局部外用抗生素,适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例如:脓疱病、疖肿、毛囊炎等原发性皮肤感染及湿疹合并感染、不超过10厘米x10厘米面积的浅表性创伤合并感染等继发性皮肤感染。 |
清热解毒,消斑化瘀,祛风止痒。用于血热挟淤,热毒炽盛证;进行期银屑病,玫瑰糠疹、药疹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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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应外用,局部涂于患处。必要时,患处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3次,5天一疗程,必要时可重复一疗程。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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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莫匹罗星或其他含聚乙二醇软膏过敏者禁用。 |
1.消化系统:主要为腹泻、腹痛、恶心、呕吐、食欲亢进、肝脏生化指标异常、药物性肝损害,严重者可出现消化道出血。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有剥脱性皮炎的个案病例报告。3.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4.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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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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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局部外用抗生素,适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例如:脓疱病、疖肿、毛囊炎等原发性皮肤感染及湿疹合并感染、不超过10厘米x10厘米面积的浅表性创伤合并感染等继发性皮肤感染。 |
清热解毒,消斑化瘀,祛风止痒。用于血热挟淤,热毒炽盛证;进行期银屑病,玫瑰糠疹、药疹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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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灌胃给药能减少处于雌激素期小鼠阴道上皮细胞有丝分裂指数,增加小鼠尾部鳞片的颗粒层形成数;能提高磷酸组织胺对豚鼠的致痒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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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使用一疗程后症状无好转或加重,应立即去医院就医。2.感染面积较大者,去医院就医。3.本品辅料为聚乙二醇,大量聚乙二醇可能引起肾损害,因此当皮肤大面积破损,特别是合并肾脏疾病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4.本品仅供皮肤给药,请勿用于眼、鼻、口等黏膜部位。5.本品请勿用于身体插管处附近的皮肤。6.误入眼内时用水冲洗即可。7.有中度或重度肾损害者慎用。8.孕妇慎用。9.哺乳期妇女慎用,尚不清楚本品的成份是否可进入乳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哺乳期妇女涂药时应防止药物进入婴儿眼内。如果是在乳头区域使用,请在哺乳前彻底清洗。10.使用本品前、后应洗手。使用本品过多时,应将多余软膏擦去。如果不慎吞入本品,应咨询医师或药师。11.本品应按用法用量足疗程使用,在感染未被完全治愈前,不要在症状消失时过早停止治疗。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药性偏寒,脾胃虚寒、胃肠不适及体质虚弱者慎用。2.服药期间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3.目前尚无儿童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研究资料,故应慎用。4.用药期间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血象及患者临床表现,若出现肝脏生化指标异常、白细胞减少、便血及严重腹痛、腹泻等,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