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妇女湿热带下,症见阴部瘙痒红肿,带下量多、色黄或如豆渣状,口苦口干,尿黄便结;霉菌性、滴虫性及非特异性阴道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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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蛇床子、艾叶、石菖蒲、薄荷、黄柏、黄芩、苦参、地肤子、茵陈、土荆皮、栀子、金银花等 |
聚甲酚磺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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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源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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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22 |
国药准字H20054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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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妇女湿热带下,症见阴部瘙痒红肿,带下量多、色黄或如豆渣状,口苦口干,尿黄便结;霉菌性、滴虫性及非特异性阴道炎见上述证候者。 |
1.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 2.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 3.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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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置阴道深部,每晚1片,或早晚各1片,或遵医嘱,7日为一疗程 |
1、妇科:用于阴道冲洗时,聚甲酚磺醛溶液应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而用于局部涂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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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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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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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妇女湿热带下,症见阴部瘙痒红肿,带下量多、色黄或如豆渣状,口苦口干,尿黄便结;霉菌性、滴虫性及非特异性阴道炎见上述证候者。 |
1.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 2.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 3.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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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4.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6.用于非特异性阴道炎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8.若使用中出现刺痛,烧灼加重,暂停使用。9.带下量多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会加速伤口的愈合过程。当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亦无需惊恐。 2 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 3 行径时停止用药。 4 注意防止施比灵与眼部接触。 5 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施比灵接触后,必须在其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 6 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氢氧化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