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调经,止痛。本品用于气血凝滞,小腹胀疼,经期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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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延胡索(醋制)﹑五灵脂(醋炒)﹑丹参﹑蒲黄(炭)。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肿节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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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安康制药有限公司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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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201 |
国药准字Z2102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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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调经,止痛。本品用于气血凝滞,小腹胀疼,经期腹痛。 |
活血化瘀,消肿散结,凉血止血。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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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0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支,每日3-4次;小儿酌减;可连服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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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服药后个别患者如有轻度恶心、嗜睡现象,继续服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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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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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调经,止痛。本品用于气血凝滞,小腹胀疼,经期腹痛。 |
活血化瘀,消肿散结,凉血止血。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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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药时不宜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7.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8.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服用期间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