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细菌性阴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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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枚含甲硝唑200毫克,克霉唑160毫克,醋酸氯已定8毫克,辅料为:白凡士林,单、双硬脂酸甘油酯等。 |
塞克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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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天洋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康缘美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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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358 |
国药准字H20051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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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细菌性阴道病。 |
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述疾病:1、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2、肠阿米巴病;3、肝阿米巴病;4、贾第鞭毛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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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睡前洗净双手,戴上指套,将本品送入阴道深处,每次1枚,连用7日为一疗程,停药后第一次月经净后再重复一疗程。 |
用法:口服,餐前服用。用量:1、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成人,2g,单次服用。配偶应同时服用。2、肠阿米巴病有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2g,单次服用;儿童:30mg/kg,单次服用。无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一次2g,一日1次,连服3日;儿童:一次30mg/kg,一日1次,连服3日。3、肝脏阿米巴病:成人:一日1.5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儿童:一次30mg/k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4、贾第鞭毛虫病:儿童,30mg/kg,单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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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以下患者禁用:1、对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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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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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上儿童可以服用本品,单次服用本品的剂量为30mg/kg,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本品;塞克硝唑口服后能透过胎盘屏障进入乳汁,因此服药期间,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目前尚无65岁以上老人用药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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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细菌性阴道病。 |
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述疾病:1、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2、肠阿米巴病;3、肝阿米巴病;4、贾第鞭毛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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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塞克硝唑为5-硝基咪唑类抗原虫/微生物药,其结构及药理作用与甲硝唑相似。塞克硝唑的体外抗原虫谱与甲硝唑相当,包括阴道毛滴虫、牛毛滴虫、痢疾阿米巴、兰伯贾第虫(十二指肠贾第鞭毛虫、肠贾第鞭毛虫)。该品对阴道毛滴虫的MIC与甲硝唑相似(0.7μg/ml),二者对痢疾阿米巴的最小抑制浓度也相似(6μg/ml)。塞克硝唑对十二指肠贾第鞭毛虫的最小抑制浓度(0.2μg/ml)明显低于甲硝唑(1.2μg/ml),但其临床相关性不明确。毒理研究:动物试验未见本品有致畸作用,但与其他5-硝基咪唑类药物相同,本品应尽量避免用于妊娠的前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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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2)、月经期间不能使用。(3)、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6)、治疗滴虫性阴道炎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7)、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8)、避免本品接触眼睛。(9)、甲硝唑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有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10)、甲硝唑为硝基咪唑类药物,血液恶液质者应慎用。(11)、治疗期间应勤换洗衣物、洗澡,以便提高疗效。(12)、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13)、不推荐儿童使用,老年人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血象异常即往史的患者慎服本品。2、服药期间禁饮酒精类饮料或饮酒。3、应放置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