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用于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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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组成成份为利培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莫三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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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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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319 |
H20110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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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用于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
癫痫,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单药治疗,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添加治疗,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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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利培酮口崩片服用时将片剂置于舌上,几秒钟内崩解,无需用水即可吞服(也可以用水吞服... |
口服,可咀嚼或直接吞服,也可用少量的水溶解后服用。单药治疗12岁以上患者本药单药治疗的初始剂量是25mg,每日一次,连服2周;随后用50mg,每日1次,连服两周。此后,每隔1-2周增加剂量,最大增加量为50-100m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剂量为100-200mg/日,每日一次或分两次给药。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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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口干。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嗜睡、疲劳、注意力下降、便秘、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勃起异常、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它过敏反应。 3.可能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和急性肌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物可消除。 4.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症状。 5.会出现体重增加、水肿和肝药酶水平升高的现象。 6.在国外临床研究中,报道了利培酮片治疗具有痴呆相关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平均年龄85岁)的脑血管不良事件,如中风、短暂性脑缺血的发作,包括死亡事件的发生率显著高于安慰剂。 7.此具有痴呆相关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可能有脑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的风险增大,应慎用。8..偶尔会由于病人烦渴或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SIADH)引发水中毒。 9.会引起血浆中催乳素浓度增加,其相关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型乳房、月经失调、闭经。 10.偶尔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恶性综合征、体温失调以及癫痫发作。 11.有轻度中性粒细 |
禁用于已知对拉莫三嗪和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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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妇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确。动物实验表明:利培酮对生殖无直接的毒性,也无致畸作用。尽管如此,除非益处明显大于可能的危险,怀孕妇女仍不应服用本品。本品是否会经人体乳汁排泄尚不清楚。动物实验表明,利培酮和9-羟基利培酮会经动物乳汁排出。因此,服用本品的妇女不应哺乳。 儿童用药:对于15岁以下儿童目前尚缺乏足够的临床经验。 老年用药: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日0.5mg或更低,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2次,一次1~2mg。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少于1周,剂量增减的幅度为每日二次,每次0.5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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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用于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
癫痫,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单药治疗,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添加治疗,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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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药理学研究的结果提示拉莫三嗪是一种电压性的钠离子通道阻滞剂。在培养的神经细胞中,它反复放电和抑制病理性释放谷氨酸(这种氨基酸对癫痫发作的形成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也抑制谷氨酸诱发的动作电位的爆发。在为评价药物对中枢神经系统作用而设计的试验中,健康志愿者服用拉莫三嗪240mg,所得结果与安慰剂无异;然而1000mg苯妥英和10mg安定都显著地损害细微的视觉运动的协调和眼球运动,增加和产生主观的镇静作用。另一项研究中,单剂口服600mg的卡马西平明显地损害了细微视觉运动的协调和眼球运动,此时身体的摆动和心率均增加;然而,使用150mg和300mg剂量的拉莫三嗪,结果与安慰剂无差异。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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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血管疾病的病人(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应慎用,从小剂 量开始并应逐渐加大剂量。 2.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 时则应考虑减量。 3.同其它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作用的药物相似,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 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物。 4.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神病药物会出现恶性综合征,其特征为高热、颤抖、意识改变和 肌酸磷酸酶水平升高。 5.患有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应慎用本品,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 6.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痫的发作阈值,故患有癫痫的病人应慎用本品。 7.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以免发胖。 8.鉴于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在与其他作用于中枢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应慎重。 9.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该药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 10. 在老年痴呆患者(平均年龄85岁,范围73~97岁)的安慰剂对照的研究中,发现利培酮组脑血管病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
曾有皮肤不良反应报告,一般发生在拉莫三嗪开始治疗的前8周。大多数皮疹是轻微的和自限性的;但是,曾罕见严重的、致命危险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毒性上皮坏死溶解的报道。严重皮疹的发生率在成人约为1:1000,12岁以下儿童比成人要高。有研究表明,12岁以下儿童中发生需住院治疗不良反应的比率为1:300-1:100。在儿童,最初发生的皮疹可能会被误认为是感染;在用本药治疗的前8周,如果儿童出现皮疹和发热症状,应该考虑有药物反应的可能性。此外,发生皮疹总的危险性与下列因素很有关系:拉莫三嗪的初始剂量太高和随后增加的剂量超过推荐剂量;同时应用丙戊酸钠:它使拉莫三嗪的平均半衰期增加约2倍。出现皮疹的所有病人(成人和儿童)都应迅速被评估,并立即停用拉莫三嗪,除非可确诊皮疹与此药无关。也有报告皮疹是过敏综合征的一部分,伴有多种形式的全身症状,包括发热、淋巴腺病、颜面水肿和血液及肝的异常。这种综合征引起的临床反应的严重性范围很大;罕见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和多器官衰竭。即使皮疹不明显,注意过敏反应的早期表现(即发热、淋巴腺病)是十分重要的。如出现这种体征和症状,应立即评估病人;如不能确定另有病因,需停用本药。当与其它抗癫痫药同用时,突然停用本药可引起癫痫反弹发作。除非出于安全性的考虑(例如皮疹)要求突然停药,否则本药的剂量应该在2周内逐渐减少至停药。当欲停止使用其它合用的抗癫痫药物以便达到本药单药治疗,或在本药单药治疗中添加其它抗癫痫药物时,都应考虑对拉莫三嗪药代动力学的影响。本药是弱的二氢叶酸还原酶的抑制剂,长期治疗有可能干扰叶酸的代谢。然而,人类长期给药达一年,拉莫三嗪对血红蛋白的浓度、红细胞平均容量和血清或红细胞的叶酸浓度没有引起明显的变化;用药长达五年对红细胞的叶酸浓度也无明显的影响。在晚期肾衰病人的单剂量研究中,血浆中拉莫三嗪的浓度没有明显改变,但是,可以预计到葡萄糖醛酸代谢物会蓄积;因此,肾衰的病人用药需小心。本药主要是通过肝脏代谢而清除。尚未对肝功能严重损害病人使用本药进行研究。在没有这些资料之前,这种病人不推荐使用本药。据文献中报道,严重的惊厥发作包括癫痫持续状态可导致横纹肌溶解,多器官功能失调和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有时可以致死,应用本药也发生过类似的情况。但拉莫三嗪与上述反应的关系尚未建立。详见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