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非感染性口腔黏膜溃疡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醋酸地塞米松0.3毫克。辅料:糊精、卡波姆、硬脂酸镁、维生素B2、二氧化钛、柠檬黄、聚丙烯酸树脂、邻苯二甲酸二乙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红霉素。其化学名称为:9-{O-[(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肟基}红霉素。 分子式:C41H76N2O15 分子量:837.03 |
|
生产企业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372 |
国药准字H1999114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非感染性口腔黏膜溃疡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
用法用量 |
贴于患处。一次1片,一日总量不超过3片,连用不得超过一周。洗净手指后粘少许唾液粘起黄色面,将白色层贴于患处,并清压10-15秒,使其粘牢,不须取出,直至全部融化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
副作用 |
严重高血压、糖尿病、胃和十二指肠溃疡、骨质疏松症,有神经病史,癫痫病史,青光眼等患者禁用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参见【用法用量】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
|
成分 |
用于非感染性口腔黏膜溃疡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半合成的14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抗菌作用基本上与红霉素相仿,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较红霉素略差,对嗜肺军团菌的作用较红霉素强。对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溶脲脲原体的抗微生物作用与红霉素相仿或略强。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体(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转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到抑制。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口腔使用;2.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慎用;4.本品在口腔内缓慢融化后可咽下;5.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运动员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半衰期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4食物对本品的吸收有影响,进食后服药会减少吸收,与牛奶同服可增加吸收。 5服用本品后可影响驾驶及机械操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