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牙龈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周脓肿、口腔黏膜溃疡等病症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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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500毫升含葡萄糖酸氯己定0.6克、甲硝唑0.1克。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聚乙二醇-400,浓薄荷水,乙醇,糖精钠,色素,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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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晨牌邦德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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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018 |
国药准字H20183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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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牙龈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周脓肿、口腔黏膜溃疡等病症的辅助治疗。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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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漱。用于治疗:每次含漱1/2--2/3杯(约10ml—15ml)。早晚刷牙后含漱2—5分钟,5—10日为一疗程;用于预防:每次含漱1/2杯(约10ml),早晚刷牙后含漱2分钟,连续含漱两天。可作为家庭常备用药,偶感口腔不适时,及时含漱,可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其它用途:当咽喉不适时,可采取仰漱的方式,使口泰药液直接接触咽喉,能减少不适,疗效明显。 |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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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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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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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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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牙龈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周脓肿、口腔黏膜溃疡等病症的辅助治疗。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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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宜超过3个疗程。2.含漱时至少在口腔内停留2-5分钟。3.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吐出不得咽下。4.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