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珍珠明目滴眼液
苏州乐珠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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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珍珠液、冰片。 |
山银花、菊花、板蓝根、薄荷脑、桉油。辅料为:羟苯乙酯,枸橼酸钠,枸橼酸钾,乙酰磺胺酸钾,甘油,香精,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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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乐珠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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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104 |
国药准字Z20027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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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
清热解毒。用于口舌生疮,牙龈、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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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滴后闭目片刻,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口腔用药,一次揿2~3次,一日4~6次;对准口腔,按动瓶盖使药液喷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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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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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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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
清热解毒。用于口舌生疮,牙龈、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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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退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使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3.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4.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