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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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比朵尔。化学名称为:6-溴-4-(二甲氨甲基)-5-羟基-1-甲基-2-(苯硫甲基)-1H-吲哚-3-羧酸乙酯盐酸盐一水合物。化学结构式为:分子式:C22H25BrN2O3S·HCl·H2O分子量:53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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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枣庄)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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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251 |
国药准字H2006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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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
治疗由A、B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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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次。 |
口服。成人一次2粒(0.2g),一日3次,服用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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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良事件发生率约为6.2%,主要表现为恶心、腹泻、头昏和血清转氨酶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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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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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
治疗由A、B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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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