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流涕、鼻塞、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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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3毫克、连翘挥发油0.00032毫升、薄荷油0.00116毫升、维生素C53.23毫克、银翘浸膏161.3毫克、荆芥挥发油0.00024毫升。 |
阿莫西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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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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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108 |
国药准字H23023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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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流涕、鼻塞、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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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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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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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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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流涕、鼻塞、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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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内禁用。3.禁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本品不适用于风寒感冒患者。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