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流涕、鼻塞、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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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3毫克、连翘挥发油0.00032毫升、薄荷油0.00116毫升、维生素C53.23毫克、银翘浸膏161.3毫克、荆芥挥发油0.00024毫升。 |
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姜制)、陈皮、枳壳(麸炒)、桔梗、甘草、木香、大枣、生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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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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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108 |
国药准字Z20025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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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流涕、鼻塞、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感冒风寒、咳嗽痰多、胸闷呕逆、头身疼痛、乏力气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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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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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忌食油腻辛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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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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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流涕、鼻塞、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感冒风寒、咳嗽痰多、胸闷呕逆、头身疼痛、乏力气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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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内禁用。3.禁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本品不适用于风寒感冒患者。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