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癫痫、惊厥、抽搐、痉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太子参、茯苓、天麻、九节菖蒲、川芎、胆南星等。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五氟利多,其化学名称为:1-[4,4-双(4-氟苯基)丁基]-4-[4-氯-3-(三氟甲基)苯基]-4-哌啶醇 |
|
生产企业 |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福和华星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713 |
国药准字H2302023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癫痫、惊厥、抽搐、痉挛。 |
对幻觉妄想、孤僻、淡漠、退缩等症状有效。适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
|
用法用量 |
胶囊剂,3~6岁一次5粒,7~13岁一次8粒,日3次。温开水送服。本品胶囊较大,患儿不习惯或吞服有困难者,可从胶囊中取出药粉冲服。 |
口服 治疗剂量范围20~120mg,一周一次。宜从每周10~20mg开始,逐渐增量,每一周或两周增加10mg~20mg,以减少锥体外系反应。通常治疗量为一周30~60mg,待症状消失用原剂量继续巩固3个月,维持剂量一周10~20mg。 |
|
副作用 |
服用本品期间不宜食用牛羊肉、无鳞鱼及辛辣刺激物。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对本品过敏者。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容易发生锥体外系反应,视情酌减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 2.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容易发生锥体外系反应,视情酌减用量。 |
|
成分 |
癫痫、惊厥、抽搐、痉挛。 |
对幻觉妄想、孤僻、淡漠、退缩等症状有效。适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口服长效抗精神病药。抗精神病作用与其阻断脑内多巴胺受体有关,还可阻断神经系统α-肾上腺素受体,抗精神病作用强而持久,口服一次可维持数天至一周,亦有镇吐作用,但镇静作用较弱,对心血管功能影响较轻。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2)根据病情可与其他抗痫药联合应用。(3)在治疗期间,本品不宜突然停减,如需用本品更换已经服用的其他抗癫痫药时,须在医生指导下,先在其他抗痫药物用法用量不变的情况下,加服本药,等用药后病情得到控制,视病情逐渐递减其他抗痫药物用量。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不宜与其它抗精神病药合用,避免增加锥体外系反应的危险性。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