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癫痫、惊厥、抽搐、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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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太子参、茯苓、天麻、九节菖蒲、川芎、胆南星等。 |
本品主要成分为舒必利,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1-乙基-2-吡咯烷基)]-2-甲氧基-5-氨基磺酰基)-苯甲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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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长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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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713 |
国药准字H3102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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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癫痫、惊厥、抽搐、痉挛。 |
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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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胶囊剂,3~6岁一次5粒,7~13岁一次8粒,日3次。温开水送服。本品胶囊较大,患儿不习惯或吞服有困难者,可从胶囊中取出药粉冲服。 |
口服 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600~1200mg,维持剂量为一日200~600mg。止呕,一次100~200mg,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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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用本品期间不宜食用牛羊肉、无鳞鱼及辛辣刺激物。 |
嗜铬细胞瘤、高血压患者、严重心血管疾病和严重肝病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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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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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使用时应减低剂量。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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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癫痫、惊厥、抽搐、痉挛。 |
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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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苯甲酰胺类抗精神病药,作用特点是选择性阻断中脑边缘系统的多巴胺(DA2)受体,对其它递质受体影响较小,抗胆碱作用较轻,无明显镇静和抗兴奋躁动作用,本品还具有强止吐和抑制胃液分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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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2)根据病情可与其他抗痫药联合应用。(3)在治疗期间,本品不宜突然停减,如需用本品更换已经服用的其他抗癫痫药时,须在医生指导下,先在其他抗痫药物用法用量不变的情况下,加服本药,等用药后病情得到控制,视病情逐渐递减其他抗痫药物用量。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4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6癫痫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