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肺癌、胃癌、肝癌、鼻咽癌、食管癌等多种癌症的辅助治疗;改善放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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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扁豆、半枝莲、补骨脂、丹参、莪术、防己、苦参、苦杏仁、三棱、山豆根、乌梅。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P-[N,N-双(β-氯乙基)]-1-氧-3-氮-2-磷杂环己烷-P-氧化物-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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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普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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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16 |
国药准字H14023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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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肺癌、胃癌、肝癌、鼻咽癌、食管癌等多种癌症的辅助治疗;改善放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 |
本品为目前广泛应用的抗癌药物,对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有较好的疗效,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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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 |
成人常用量:单药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500~1000mg/m2,加生理盐水20~30ml,静脉冲入,每周1次,连用2次,休息1~2周重复。联合用药500~600mg/m2。儿童常用量:静脉注射每次10~15mg/kg,加生理盐水20ml稀释后缓慢注射,每周1次,连用2次,休息1~2周重复。也可肌内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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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请勿与乳癖消片合用,有文献报道合用可导致肝损害。2.请勿过量使用本品。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 |
抗癌药物,必须在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凡有骨髓抑制、感染、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或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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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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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有致突变、致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畸形,妊娠妇女禁用。本品可在乳汁中排除,在开始用药时必须中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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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肺癌、胃癌、肝癌、鼻咽癌、食管癌等多种癌症的辅助治疗;改善放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 |
本品为目前广泛应用的抗癌药物,对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有较好的疗效,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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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经动物实验,其结果显示本品具有抑制动物肿瘤生长的作用和延长载瘤动物生存的时间。 |
本品在体外无活性,进入体内被肝脏或肿瘤内存在的过量的磷酰胺酶或磷酸酶水解,变为活化作用型的磷酰胺氮芥而起作用。其作用机制与氮芥相似,与DNA发生交叉联结,抑制DNA的合成,也可干扰RNA的功能,属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本品抗瘤谱广,对多种肿瘤有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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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因配方特殊,在温度和湿度的影响下易凝结,但不影响疗效,如患者吞服困难可将其药用温水溶解服用。效果亦佳。 |
本品的代谢产物对尿路有刺激性,应用时应鼓励患者多饮水,大剂量应用时应水化、利尿,同时给予尿路保护剂美司钠。近年研究显示,提高药物剂量强度,能明显增加疗效,当大剂量用药时,除应密切观察骨髓功能外,尤其要注意非血液学毒性如心肌炎、中毒性肝炎及肺纤维化等。当肝肾功能损害、骨髓转移或既往曾接受多程化放疗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由于本品需在肝内活化,因此腔内给药无直接作用。环磷酰胺水溶液仅能稳定2~3小时,最好现配现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