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复康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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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肺癌、原发性肝癌、胃癌、肠癌、乳腺癌、鼻咽癌、卵巢癌、头颈部肿瘤等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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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芪、北沙参、麦冬、女贞子(酒制)山茱萸、绞股蓝、淫羊藿、葫芦巴(盐水炒)、石上柏、石见穿、重楼、天冬。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P-[N,N-双(β-氯乙基)]-1-氧-3-氮-2-磷杂环己烷-P-氧化物-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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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金复康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普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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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43 |
国药准字H14023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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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肺癌、原发性肝癌、胃癌、肠癌、乳腺癌、鼻咽癌、卵巢癌、头颈部肿瘤等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 |
本品为目前广泛应用的抗癌药物,对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有较好的疗效,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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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30毫升,每日3次,30天为一疗程,可连续使用2个疗程,或遵医嘱。 |
成人常用量:单药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500~1000mg/m2,加生理盐水20~30ml,静脉冲入,每周1次,连用2次,休息1~2周重复。联合用药500~600mg/m2。儿童常用量:静脉注射每次10~15mg/kg,加生理盐水20ml稀释后缓慢注射,每周1次,连用2次,休息1~2周重复。也可肌内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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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抗癌药物,必须在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凡有骨髓抑制、感染、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或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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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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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有致突变、致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畸形,妊娠妇女禁用。本品可在乳汁中排除,在开始用药时必须中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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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肺癌、原发性肝癌、胃癌、肠癌、乳腺癌、鼻咽癌、卵巢癌、头颈部肿瘤等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 |
本品为目前广泛应用的抗癌药物,对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有较好的疗效,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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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抗癌作用:体内试验表明,金复康体内对小鼠EC实体瘤,S180实体瘤和Lewis肺癌无论是口服还是腹腔注射均显中度抑制作用。另外,对小鼠黑色素瘤B16细胞的肺转移口服也显示一定的抑制作用。2.直接杀灭癌细胞:金复康体外对小鼠白血病细胞株P388,小鼠黑色素瘤细胞株B16以及对人体小细胞肺癌细胞株SPC,人体肺腺癌细胞株LAX均在原液稀释800倍至数千倍的情况下,仍有很强的抑制作用。3.增强机体免疫功能:金复康对小鼠巨噬细胞吞噬功能、自然杀伤细胞(NK)活性、脾淋巴细胞增殖及小鼠产生白介素Ⅱ(IL-2)等均有明显的促进作用。4.联合化疗增效减毒作用:实验证明金复康合并小剂量化疗药环磷酰胺(CTX)、丝裂霉素C(MMC)和氨甲喋呤(MTX)后,对小鼠S180实体瘤的抑制率分别从原来化疗单用时的29.03%、15.48%、25.08%提高到61.29%、66.45%和60%,有明显的协同作用,并且对它们所致白细胞下降等也有良好的保护作用。 |
本品在体外无活性,进入体内被肝脏或肿瘤内存在的过量的磷酰胺酶或磷酸酶水解,变为活化作用型的磷酰胺氮芥而起作用。其作用机制与氮芥相似,与DNA发生交叉联结,抑制DNA的合成,也可干扰RNA的功能,属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本品抗瘤谱广,对多种肿瘤有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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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有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一般不影响使用。 |
本品的代谢产物对尿路有刺激性,应用时应鼓励患者多饮水,大剂量应用时应水化、利尿,同时给予尿路保护剂美司钠。近年研究显示,提高药物剂量强度,能明显增加疗效,当大剂量用药时,除应密切观察骨髓功能外,尤其要注意非血液学毒性如心肌炎、中毒性肝炎及肺纤维化等。当肝肾功能损害、骨髓转移或既往曾接受多程化放疗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由于本品需在肝内活化,因此腔内给药无直接作用。环磷酰胺水溶液仅能稳定2~3小时,最好现配现用。 |